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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:试出经验 试出特色 试出成效
自去年7月被中央巡视办列为“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”试点市以来,我市紧扣目标任务,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敢创敢立,以高质量巡察助推高质量发展。
为解决整改监督弱化、缺位等问题,我市首次对市本级和2个县级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情况开展专项巡察。
围绕参加巡察反馈会情况等七个方面,市委组建3个巡察组,实行“上下联动、提级交叉”。专项巡察突出“查、谈、核、改”,全面查阅被巡察党组织、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部门有关台账资料,分类开展谈话,从不同层级、不同角度全面掌握整改监督工作情况。选取18家单位作为样本核查整改成效,侧面印证监督责任落实情况,推动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部门督促18家单位60个难点问题的整改,并督促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部门对自身存在的54个问题进行立行立改。
试点以来,我市先后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巡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清单》《市委巡察机构派员列席县市区党委研究巡察工作会议实施办法》等31个“小机制”,构建起相对完备的市县巡察工作制度体系,接通了上下联动的“毛细血管”。
破解基层巡察熟人社会监督难点是试点的重要课题。以试点为契机,我市以提级巡、交叉巡、系统巡等方式,通过“级差”“联动”破解监督难题。
自试点以来,针对县(市)区巡察培训师资薄弱、效果不佳等问题,我市通过举办“大讲堂”、开设“小课堂”、加强“传帮带”,建立一体化培训机制,在试点中强化管理、锤炼队伍、提升能力,打造一支巡察“尖兵”。
中国纪检监察报 | 湘潭: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市县巡察规范有效